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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專區 / 公司治理

董事會
  • 董事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
  • 內部稽核
  • 資通安全管理
  • 公司治理規章
  • 前十大股東
  • 運作情形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 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1. 本公司董事會亦注重成員性別平等,董事會成員中應至少有一席女性董事。
2. 本公司董事會著重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能力,應有2/3以上董事成員具 備相關核心項目之能力。
3. 獨立董事不得連任超過3屆,以保持其獨立性。
4. 董事成員中,具本公司、母、子或兄弟公司員工身分之人數,應低於(含)董事席次 1/3,以達監督目的。 現任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有2名女性董事,女性董事占比29%;獨立董事有3名,獨立董事占比43%。
董事基本資料如下:
職稱 姓名 性別 營運判斷 /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
領導決策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財務會計 行銷 法律 主要經(學)歷
董事長 愷氏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冠愷
黎明技術學院企管系畢
光速火箭(股)公司/董事長
光速展店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火箭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冠霆
私立樹德科技大學
光速火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 能鼎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董俊毅
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影一製作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IKKA HOLDINGS (CAYMAN) LIMITED/董事
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協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能率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能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應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能率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精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捷邦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毅金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佳旺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承光五金製品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承光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承光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邱奕淳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
匯雲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麻布數據科技(股)公司/董事
奕群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盈瑩
台灣大學經濟系碩士
宏桂吉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鈞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亞洲教育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18、19、20屆理事
獨立董事 林文欽
台灣大學EMBA碩士
芙彤園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震豪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總
北京京東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副總裁
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公司/副總
獨立董事 黃詩琳
東吳大學法律系民事法組碩士
梓潼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所長
思法人數位出版有限公司/講師
個人執業律師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薪酬委員會成員
  • :李盈瑩
  • :林文欽
  • :黃詩琳
薪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履行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二、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三、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四、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五、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酬委員會之議事資訊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3.11.27
  •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運作規劃
  • 本公司現行經理人之薪酬標準與結構
  • 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考核制度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4.01.16
  • 本公司113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扣除陳冠愷董事、李冠霆董事、財會處長蘇志和及稽核主管黃雪涵利益迴避後,經邱奕淳董事代理主席並徵詢其餘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4.04.11
  • 本公司基層員工之範圍案
  • 評估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理人薪酬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扣除陳冠愷董事、李冠霆董事、財會處處長蘇志和及稽核主管黃雪涵利益迴避後,經李盈瑩董事代理主席並徵詢其餘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審計委員會成員
  • :李盈瑩
  • :林文欽
  • :黃詩琳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
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彙整如下:
一、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訂定或修正重要管理辦法或作業程序,如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財務報告。

審核財務報告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於114年1月15日成立,故尚無審核財務報告之情事。

考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有效性經由各單位自行評估,由稽核單位覆核,並由審計委員會審核有效。

內部控制制度修訂
各執行單位提出之相關內部控制及作業辦法之修訂,由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

委任簽證會計師之評估
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及適任性,簽證會計師並出具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之「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 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

當年度執行情形,獨立董事對於重大議案之意見或決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如下:
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1.15
  • 本公司114年度預算及營運計畫案。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更換本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案。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暨委任報酬案。
  • 修訂公司章程案。
  • 本公司申請上櫃案。
  • 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暨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4.03.28
  • 本公司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案。

  • 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代子公司光速展店實業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4.04.11
  •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及「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案。
  • 本公司基層員工之範圍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成員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
(1)企業永續發展年度目標與策略之審議。
(2)企業永續發展執行方案之審議。
(3)企業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追蹤與實施成效之檢討。
(4)企業永續報告書之審議。
(5)其他與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審議、報告或備查
  • 依本公司內部稽核制度實施細則-總則,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人,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內部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董事會通過,其考評、薪酬,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後,提報董事會通過。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酬提報至董事會,或可同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
  • 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年度稽核計畫並應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呈董事長及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查閱,並於董事會中報告。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 內部稽核人員如有查核發現,應請受查單位提出改善措施,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按季追蹤查核缺失及異常事項。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事項如下:
  • 督促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並依規定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公告,以及刊登於年報。
  • 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每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如下: 本公司沿用國際標準組織(ISO)所訂定之持續改善P.D.C.A.循環流程管理模式,整合及強化資通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制度化、文件化及系統化之管理機制,持續監督及審查管理績效,以落實資通安全管理及業務持續營運之理念。 確保本公司所屬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並符合相關法令法規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以滿足本公司ISM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ISMS)之需求與期望。
  • 組織架構:
    設立資通安全推動組織,配置適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指派資安專責主管及人員,負責推動、協調、監督及審查資通安全管理事項。
  • 資通安全政策:
    (1) 落實資通安全、強化資訊服務:
    由全體同仁貫徹執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以及所有資通訊作業,應確保營運資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免於因外在之威脅或內部人員的不當管理,遭受洩密、破壞或遺失等風險,並選擇適切的保護措施,將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以及持續進行監控、審查及稽核工作,以強化資訊服務與提升服務水準。
    (2) 加強資安訓練、做好通報應變:
    督導全體同仁落實資通安全管理工作,每年持續進行適當的資通安全教育訓練,建立「資通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促使同仁瞭解資通安全之重要性,與遵守資通安全規定,藉以提高全員資通安全通報及應變能力,降低資通安全風險,達持續營運之目標。
    (3) 迅速災害復原、確保營運持續:
    訂定關鍵性業務與重要資訊資產之緊急應變及災害復原計畫,並定期執行各項緊急應變規劃與演練,以確認核心資通系統失效或發生重大災害事件時能迅速復原,確保關鍵性業務能持續運作,並將損失降至最低。
  • 核心業務與風險評估:
    (1) 核心業務識別:定期檢視公司之核心業務及應保護之機敏性資料。
    (2)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資安風險評估,分析可能遭遇之資安風險,並執行對應之資通安全管理面或技術面控制措施。
  • 資通系統發展與維護
    (1) 安全要求:將資安要求納入資通系統開發及維護需求規格,包含機敏資料存取控制、用戶登入身分驗證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等。
    (2) 測試與檢查:定期執行資通系統安全性要求測試,包含機敏資料存取控制、用戶登入身分驗證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測試等。
  • 資通安全防護與控制措施
    (1) 防護措施:針對不同網路作業環境建立適當之資安防護控制措施,包含防毒軟體、網路防火牆、電子郵件過濾機制、入侵偵測與防禦機制等。
    (2) 資料保護:針對機敏性資料之處理及儲存建立適當之防護措施,如實體隔離、專用電腦作業環境、存取權限、資料加密、傳輸加密、資料遮蔽、人員管理及處理規範等。
  • 資通安全事件應變與通報
    (1) 應變計畫:訂定資安事件應變處置及通報作業程序,包含判定事件影響及損害評估、內外部通報流程、通知其他受影響機關之方式、通報窗口及聯繫方式等。
    (2) 情資分享:加入資安情資分享組織,取得資安預警情資、資安威脅與弱點資訊,如臺灣電腦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TWCERT/CC)。
  • 資通安全持續精進與績效管理
    (1) 績效管理:建立資通安全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機制,定期向管理階層報告資通安全執行情形,確保運作之適切性及有效性。
    (2) 資安稽核:定期辦理資安稽核,並就發現事項擬訂改善措施,且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 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1) 員工訓練:所有使用資訊系統之人員,每年接受資訊安全宣導課程。
    (2) 專業訓練:負責資訊安全之主管及人員,每年接受資訊安全專業課程訓練。
  • 法令遵循與合規
    (1) 法令遵循:鑑別應遵守之法令及契約要求,確保公司資通安全管理符合相關法規。
    (2) 合規管理:導入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標準,取得第三方驗證,並持續維持其驗證有效性。

114年4月07日;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愷氏企業有限公司 3,105,787 14.63%
火箭投資有限公司 3,057,786 14.55%
無人知曉有限公司 2,506,823 11.81%
光速資本有限公司 2,464,462 11.61%
低調控股有限公司 2,190,006 10.32%
頂級玩家有限公司 2,069,648 9.75%
能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65,532 3.61%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 - 

光速火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委員會

501,974 2.37%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10,711 1.94%
中信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88%